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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消防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制度的思考
來源:北京消防改造 時間:2018-09-20 09:36:53
消防產品是公共安全類產品,包括用途為預防、撲救火災,或在火災現場救生用的硬件、軟件和流程性產品,而對消防產品的監督管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賦予公安消防機構的職權之一。產品質量的好壞與社會經濟建設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目前的消防產品市場存在秩序混亂、產品質量良莠不齊、管理部門職責不清,失控漏管等問題。消防部門需要通過加強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培育完善市場和健全監管機制等手段來加以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九條款規定:“消防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未經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消防產品。”《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違反本法的規定,生產、銷售銷售未經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消防產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產品和違法所得,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從重處罰。”《江蘇省消防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消防產品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應當符合標準;沒有標準的,應當符合行業標準。新研制的消防產品,應當按照規定經技術鑒定合格后,方可生產、銷售、使用;在相應的標準、行業標準公布前,企業應當制定企業標準,省有關部門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并依法備案。生產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的企業應當具有相應的生產技術條件和質量保證體系。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出廠前應當經檢驗合格。”《江蘇省消防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建設工程有關單位違反本條列規定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或者防火性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材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對有關責任人員處伍佰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現階段對消防產品實施監督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消防產品檢驗報告與產品實際質量不相一致
經常從事消防監督檢查、工程驗收、消防安全檢查的同志可能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到有的單位進行檢查,室內消火栓安裝不到一年時間已經銹蝕無法開啟,栓頭腐蝕氧化嚴重,水帶接口掉到地上就摔裂了,測試樓內消防用水壓力,剛加壓不足6公斤,水帶就爆裂了?;馂膽闭彰鳠羝毡榇嬖谡彰鲿r間短,電池壽命低的問題。大家都知道消防產品檢驗合格證有質量認證委員會出具的生產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及四個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消防產品的證書資料只能是進入市場的前提,并不是產品質量的有效保證,這一檢驗報告僅能保證當時送檢的那一批產品質量是合格的,不能代表報告有效期內廠家生產的消防產品均為合格產品。
(二)消防產品監督的方法和力度不強
消防產品監督工作,在方法和力度上還有要改進的地方。首先,消防產品封樣送檢工作,我們一般僅局限于施工工地檢查且消防產品已進場后,但在日常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同類別消防產品進場不會是同一時間段,造成抽檢產品的單一性、局限性。其次,消防產品一般我們只在消防監督檢查和建筑工程竣工的消防驗收時進行消防產品的監督工作。在消防監督檢查中,一般只是檢查被查單位是否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外觀是否完好;在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時,也是以產品的證書等資料作為重要依據。
這些方法往往造成產品質量合格與否取決于產品的外觀和表面標識及證書,而產品質量的實際情況反而容易被忽略。再次,對消防產品宣傳意識不夠。我們對于消防的宣傳通常是在防火和滅火上,而對產品的宣傳僅限于廠家自己。部分單位選用時往往以價格為標準,認為自己花了高價格,購買回的消防產品質量就是過關的,更有單位為了節約成本,大量選購低價產品,這種做法很容易造成偽劣產品在流通領域的增多,而優秀產品反而失去市場。
(三)消防產品監督執法不規范
個別消防監督人員在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和執法中存在不正確、不到位和不公平的問題。當前從事消防產品監督管理的執法人員絕大多數沒有進行過相關知識的專業培訓,對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及檢測判斷標準不清,大多只是憑借多年工作積累的經驗,造成監督工作中存在執法不規范,可信度不高現象。
對消防產品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加強自身學習,增強消防產品監督能力
隨著消防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進步,消防產品的應用領域越來越廣泛,產品的種類也日益繁多,共達22類,消防產品也更加明細化、復雜化。這就要求我們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必須不斷學習新知識,特別是對消防產品的市場準入制度、現場判定方法要有詳細的了解,熟練掌握正確的檢查判定方法,提高自身消防監督業務水平。
(二)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消費者自身意識
在消防產品的監督管理過程中,首先消防部門自身要轉變觀念,從消費者入手,加大對消費者的宣傳力度,以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消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和GB588--2005《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使消費者也能了解和掌握判定不合格消防產品的規則,變被動為主動,正確選用符合市場準入制度的合格消防產品。另一方面,對于生產、銷售、安裝、維修的單位,在提高其辨別不合格消防產品能力的同時,還要積極向他們講清其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
(三)要加強部門聯動,加強市場檢查,凈化消防產品經營環境。
消防部門要把加強消防產品的日常檢查作為防火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對轄區消防產品銷售部門進行產品質量抽查,檢查采取資料審查、隨機抽測、現場實驗相結合的形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經營銷售的渠道,并把日常檢查與專項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對消防產品管理的高壓態勢,有效阻止不合格消防產品流入市場。同時要嚴格執行消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經銷商所經營的消防產品必須是經當地消防、質監部門許可進入該地區的產品,并對產品進行備案登記,經營者要寫出保證書,保證經營合格產品。加強對質監、工商部門的培訓,使上述部門能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產品質量現場檢查及判定標準》等法律法規對產品質量進行現場判定。進一步規范經營者進貨時必須走正規渠道,到具有生產資質的廠家進貨,同時在銷售產品時必須給消費者出具供貨證明,嚴格實行“三包”政策,確保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凡是經營不符合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明令淘汰的產品和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行為都要進行查處,并依法從重處罰。
總而言之,建立完善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制度,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建立完善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制度,提高消防產品質量,才能讓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更有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