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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一般規定
來源:電氣火災監控安裝 時間:2019-11-22 16:03:13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一般規定
1.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施工前應具備相關部門或機構審核合格的圖紙和技術文件,并應按圖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
2、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竣工之后,施工單位要提交竣工圖、設計變更文字記錄、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記錄)、檢驗記錄、竣工報告
安裝一般規定
1、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要按照有關標準進行安裝.
2、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安裝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
3、探測器安裝要考慮周邊電壓等環境因素.
4、建筑物的擁有者應該將每個探測器的安裝以及試驗記錄等信息進行保存.
5、探測器與裸帶電導體應保證安全距離,金屬外殼的探測器應有安全接地.
6、安裝探測器之前必須切斷電源.
7、探測器的輸出回路的連接線,應使用截面積不小于1.0mm2的雙絞銅芯導線.
8、安裝探測器不應該增加線路接點,要保證監控線路的完整性.
調試一般規定
1、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調試,應在施工結束后進行.
2、在調試前應具備調試必需的技術文件.
3、調試單位在調試前應編制調試程序,并按程序調試.
4、調試的負責人必須是專業技術人員.
5、調試完成后應有詳細監控點的報警值參數設置記錄,相應監控點的地址及對應安裝位置信息記錄.調試之后應該有相應的調試記錄保留.
驗收一般規定
1、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竣工后,建設單位應負責組織施工、設計、監理等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應對系統內所有裝置進行驗收,包括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監控設備等進行驗收.
3、系統驗收文件要包括系統竣工表、系統竣工圖、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系統調試報告、管理、維護人員登記表、檢測報告.